本标准规定了船舶食品、饮水、淡水和人员及行李重量的计算定额。
本标准适用于1000总吨及以上的民用海洋船舶的设计,小于1000总吨的民用海洋船舶的设计可以参照使用。不适用于帆船和机帆船的设计;从事捕鱼或类似作业的船舶的设计;水翼艇和气垫船等高性能船舶的设计。
马流感诊断技术
设施花卉生产环境控制规范
花卉扦插繁殖技术规程
特种信封 国际邮政公事信封
电子凭证会计数据 银行电子对账单
船舶和海上技术 固定结构冰载荷模型…
鸡红螨病诊断技术
牛冠状病毒感染诊断技术
糕点、面包卫生标准【作废】
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
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试行)
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
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
劳动防护用品分类与代码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