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自行车整车及其主要部件的安全、强度与性能方面的要求。本标准只适用于在公路上骑行的自行车,其鞍座高度可以调整到635mm或更高一些的高度。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特殊种类的自行车,诸如零售商用来运送货物的自行车、非公路骑行的自行车、串列自行车、儿童自行车以及设计、制作用来正式比赛的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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