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确定柱构件耐火性能的试验程序。
柱在进行耐火试验时所有轴向侧面均受火,当实际受火面少于四个时,应重新确定相应的试验条件。
当未经试验建筑构件的结构符合本部分给出的直接应用范围规定的条件时,已按本部分规定进行耐火试验的构件耐火性能结果可应用于未经试验的同类建筑构件。
附录A提供了该试验方法的一般性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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