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所属企业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到的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除为动火设置的固定场所之外,如化验室、专门的维修场所、锅炉及焚烧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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