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一项新修订的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748号公告批准,编号为GB 50039-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1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39-90同时废止。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范围:
1 农村消防规划;
2 农村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的防火设计;
3 农村既有建筑的防火改造;
4 农村消防安全管理。
除本规范规定外,农村的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5m的居住建筑的防火设计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的规定。
本规范面向设计、施工、监理、科研、学校等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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