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的技术方案制定、工程设计及施工、工程运行及监测、效果评估和后期环境监管。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技术方案制定参照HJ 25.4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地块的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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