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中吡啶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和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吡啶的测定。
当采集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样体积为 30 L,吸收液定容体积为 1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2 mg/m3,测定下限为 0.08 mg/m3;当采集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采样体积为 30 L,吸收液定容体积为 5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9 mg/m3,测定下限为 0.36 mg/m3。
绿化植物废弃物处置和应用技术规程
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管理通则
海水淡化反渗透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放射性固体废…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乙烯和丙烯醛的测…
固定污染源废气 乙腈和丙烯腈的测定…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氨气排放量核算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