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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房间空气调节器

标 准 号: HJ 2535-2013
替代情况: 替代 HJ/T 304-2006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大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4-01-13
实施日期: 201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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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年06月06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风冷及水冷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制冷量14000W 及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房间空气调节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移动式空调器;
——整体式房间空调器;
——不能组成完整制冷系统的单独组件;
——采用吸收制冷循环的空调器。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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