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系统结构、现场机与上位机的协议层次、现场机与上位机的通信协议、自动监测现场仪器仪表与数采仪的通信方式、数据采集处理与上传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自动监测设备与监控设备之间的数据传输,以及自动监测设备的数据采集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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