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 9 种微囊藻毒素的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中微囊藻毒素-RR、微囊藻毒素-YR、微囊藻毒素-HtyR、微囊藻毒素-LR、微囊藻毒素-WR、微囊藻毒素-LA、微囊藻毒素-LY、微囊藻毒素-LW和微囊藻毒素-LF共9种微囊藻毒素的测定。
直接进样法:进样体积为20.0 μL时,方法检出限为0.2 μg/L~0.4 μg/L,测定下限为0.8 μg/L~1.6 μg/L,详见附录A。直接进样法不适用于海水样品测定。
固相萃取法:取样体积为200 mL,定容体积为1.0 mL,进样体积为10.0 μL时,方法检出限为0.01 μg/L~0.02 μg/L,测定下限为0.04 μg/L~0.08 μg/L,详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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