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制订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园区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制订需求与分类、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标准实施的效益和可行性分析,以及标准文本结构和编制说明的主要内容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和规范地方开展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针对某一具体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可参考本标准确定其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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