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11 种恶臭污染物的罐采样-预浓缩/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硫化氢、羰基硫、甲硫醇、乙硫醇、甲硫醚、二硫化碳、甲乙硫醚、噻吩、乙硫醚、二甲二硫和苯乙烯共11 种恶臭污染物的测定。
当取样体积为400 mL 时,在全扫描(Scan)模式下,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4 μg/m3~1.7 μg/m3,测定下限为1.6 μg/m3~6.8 μg/m3,详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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