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整体照明系统的参数,该系统设计用于提供固定式机械和移动式机器的内外照明,从而确保机器的安全使用以及机械内外视觉工作的效率。
本标准没有规定在以下环境中运行的照明系统的附加要求:
———在恶劣条件下(极端的环境条件,如冷冻设备、高温等);
———特殊环境条件(如爆炸性环境);
———能见度因环境条件(如烟、水雾等)而降低。
本标准适用于机器的整体照明系统。
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机器上专门用于该机器外部的视觉作业照明系统。系统的功能和要求在工作场所照明的相关标准中予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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