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液体或气体燃料的商用内燃机的标准基准状况和功率、燃油消耗量和机油消耗量的标定及试验方法。适用于:
a) 往复式内燃机(火花点燃式或压燃式发动机),但不包括自由活塞式发动机;
b) 旋转活塞式发动机
这些发动机可以是自然吸气式发动机,也可以是使用机械增压器或涡轮增压器的增压式发动机。
1.2 本文件适用于下列用途的发动机:
a) ISO 3046-1中规定的陆用、轨道牵引和船用发动机;
b) ISO 1585 和ISO 2534 中规定的车用发动机;
c) ISO 4106中规定的摩托车用发动机;
d) 农用拖拉机和机械用发动机;
e) ISO 9249中规定的土方机械用发动机;
f) ISO 8665中规定的游艇等船体长度不大于24m的小型船舶用发动机。
本文件也能用于筑路机械、工业卡车和尚无合适标准可以使用的其他用途发动机。
本文件适用于制造商工厂中的试验台测量和现场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