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工业机械电气、电子设备及系统的电磁兼容通用抗扰度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还没有专用的产品或产品类抗扰度标准的工业机械电气、电子设备及系统或电气设备及系统的部件,其标称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 a.c.或1 500 V d.c,标称频率不超过200 Hz。
注1:若已有相关的专用产品或产品类电磁兼容(EMC)抗扰度标准,产品标准或产品类标准在各方面将优先于本文件。
注2:本文件对工业机械电气、电子设备及系统的通用抗扰度要求是为保证其具有合适的抗扰度电平。然而,这些抗扰度电平不涉及一些在任何场所可能出现的概率非常低的极端情况。本文件的抗扰度试验不包括所有的电磁骚扰现象,仅涉及与本文件有关的电磁骚扰现象。
注3:本文件对所考虑的每一种端口都规定了试验要求。本文件不包括对安全方面的考虑。
注4: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骚扰电平超过本文件规定的试验电平的情况。例如,安装在靠近GB 4824—2019中规定的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处的工业机械电气系统或在靠近电气系统处使用手持式发射机。必要时,考虑采取专门的减缓措施。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电磁兼容 通用抗扰…
粮油机械 重力分级去石机
粮油机械 清粉机
储能热管理 电化学储能用制冷(热泵…
离心式纸浆泵
环面蜗杆、蜗轮精度
机械电气设备 开放式数控系统 第2部…
特种加工机床 术语 第2部分:电火花…
砂轮机 安全防护技术条件
机械防护安全距离【作废】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作废】
机械加工设备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作废】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作废】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作废】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