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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用钢丝绳【作废】

标 准 号: GB 8903-2005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宝钢集团上海二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05-12-13
实施日期: 200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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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年08月19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用光面钢丝绳的范围、术语和定义、结构、尺寸、外形和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 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
经供需双方协议,在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前提下,也可使用其他结构、绳径和抗拉强度或镀锌的电梯用钢丝绳。
本标准适用于载客电梯或载货电梯的曳引用钢丝绳、液压电梯用悬挂钢丝绳、补偿用钢丝绳和限速器用钢丝绳,以及杂物电梯和在导轨中运行的人力升降机等用的钢丝绳。
本标准不适用于建筑工地升降机、矿井升降机以及不在永久性导轨中间运行的临时升降机用钢丝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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