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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可燃液体和气体、石油产品及其混合物在75℃ ~650℃ 之间自燃温度的测定方法。自燃温度可衡量可燃物在与热物体相接触、且与空气相混合的条件下发生燃烧的倾向,依此对可燃物进行安全分类。本标准等同采用德国国家标准DIN51794:2003 《石油产品自燃温度测定法》(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