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船对船石油过驳安全作业的一般要求,靠泊、货油输送、离泊、应急反应时所应具备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可供船舶航行且可供船对船过驳作业的水域内进行石油过驳作业的有关单位、船舶和人员。
本标准适用的过驳对象为石油,过驳方式为船对船过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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