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液化天然气(LNG)运输船在港区的安全航行以及LNG在接收站安全有效的传输过程中,对接收站、LNG运输船和港作服务方的要求。包括:
a) 引航以及船舶交通服务系统(VTS);
b) 拖轮及系缆、解缆操作方;
c) 接收站;
d) LNG运输船;
e) LNG运输船靠泊期间的燃料、润滑油、备用品的供应商及其他服务供应商。
本标准包含以下规定:
——船舶的安全航行、靠泊、系泊及从码头离泊;
——货物传输;
——船岸通道;
——船岸通信;
——船岸界面的所有仪表、数据和电气连接;
——液氮连接;
——压载水。
本标准适用于国际LNG贸易中的LNG船舶与中国LNG接收站的港口作业。
天然气中颗粒物含量的测定 称量法
排采井煤层含气量估算方法 井底流压法
页岩气平台产能扩建安全规范
防水用塑性体改性沥青
柴油机油换油指标
石油海上数字地震采集拖缆系统 第3部…
沉积岩中干酪根分离方法
润滑油空气释放值测定法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作废】
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
易燃和可燃液体基本分类
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
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 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