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组织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等单位制定的《港口工程桩式柔性靠船设施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业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J279-2005,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本规程的第2.0.9条、第4.1.9条、第4.1.10条、第4.1.11条、第4.1.12条、第4.3.5条、第4.3.12条、第5.1.4条、第5.1.5条和第5.2.2条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与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建标[2002]273号)具有同等效力。
水利水电工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锚喷支护技术规范
水闸技术管理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
水闸技术管理规程
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