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多功能电暖炉(以下简称:电暖炉)的范围、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内生产、销售的,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额定功率不超过3 kW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电暖炉。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74部分:石油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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