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统一本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内容组成、费用构成及计费标准,规范概算编制方法,提高概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水利工程项目投资,根据水利部及本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水利工程行业特点,上海市水务局于2007 年发布了《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原编规”),并于2011 年对“原编规”作了修改、补充。结合近年来国家、本市对工程相关费用取费标准的新规定、新文件,在“原编规”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本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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