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安全监管局印发文件,提出一系列严格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措施。
根据文件要求,该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结果将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直接关系到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对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诚信严重缺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重大安全隐患不治理或整改不到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一年内因安全生产问题多次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并抄告有关部门实行联动制裁。
同时,建立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安全许可前置制度。对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予立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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