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东政办发 [2018]136号关于印发《如东县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如东县安监局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为目标,对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规范一批、约束一批、提档一批、淘汰一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机制,在全县深入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通过2年的时间,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标准化建设推进工作机制,推动相关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工贸企业自主开展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其建立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全县冶金等工贸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力争2019年底,一级标准化企业目标数达到3家,二级标准化目标数达到35家,三级标准化目标数达到100%。
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驰名和著名商标”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的,予以优先支持或推荐。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申报名牌产品、免检产品、质量信用产品的,予以优先支持或推荐。对未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不列入上述荣誉的参评和推荐对象。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纳入到县级诚信示范企业的申报条件范围,并对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级企业申报创建省级诚信示范企业的,予以优先推荐。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市级诚信示范企业,要及时依法依规对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