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总则
建立OHS管理评审程序,最高管理者定期对组织的OHSMS现状及适用性进行评审,确保OHSMS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7.2职责
a)最高管理者主持评审并签署评审报告;
b)OHS管理者代表组织管理评审活动;
c)安全处及相关单位负责评审资料的收集整理,并由安全处根据评审结果发出评审报告;
d)相关单位负责与本单位有关评审文件、资料及提出的问题实施纠正与落实。
17.3控制要求
a)最高管理者确定管理评审的频次;
b)对OHSMS的审核结果进行评审;
c)对方针的贯彻、目标、指标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审;
d)对OHS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进行评审;
e)对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和持续改进的承诺进行评审;
f)对OHSMS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17.4相关文件
…/…/…——1999OHS管理评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