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规定
1) 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 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 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4)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 施工单位应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6) 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7) 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
8) 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用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9) 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2施工准备阶段安全措施
1) 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2)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① 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o
② 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
3) 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4) 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5) 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