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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场用电和照明的风险削减与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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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0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18日

 1.井场用电线路一律由供电单位负责架设,不许私自架设线路。线路布置整齐,不能穿井场、妨碍交通,要便于施工。

  2.必须用正规电线,禁用裸线、电话线或用照明线代替动力线。

  3.线路应绝缘良好,用木杆架设,高度不低于2.5m,禁止拖地或挂在绷绳、井架或他铁器上。

  4.井架照明必须用防爆灯,电线保证绝缘、固定可靠。

  5.井场照明应有足够的亮度,防爆灯架起高度不小于2m;水银灯距井口至少5m,架高度不少于4m;探照灯应有灯架,高1m,灯线必须用绝缘胶皮软线,并定期检查。

  6.电器开关应装在距井15m外的室内或开关盒内,必须装触电保护器。探照灯、爆闸刀应分开设置,发生井喷时应住即断开电源。

  7.电暖器和其他用电设备必须有接地线,防护措施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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