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加强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5〕15号),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功能整合,可设立分区合理、动线流畅的“一站式”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为指导各地根据需要促进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适应城乡居民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需求,我委制定了《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5年11月14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及频…
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指引
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职业病危害接触资料…
关于加强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的指…
关于征集第二批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组织…
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
公共场所卫生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全面推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
高毒物品目录
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