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6日,位于松江区泗泾镇鼓浪路221号的泗泾老镇改造项目E2三期工程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区应急管理局、区建管委、区公安分局和泗泾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有关人员即赴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并督促该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18〕7号),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建管委、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和泗泾镇人民政府组成了上海添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及事故单位概况
(一)工程承发包情况
1.2018年5月,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大得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接了松江区泗泾老镇改造项目E2地块三期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408769152(大写:肆亿零捌佰柒拾陆万玖仟壹佰伍拾贰元整)。
2.2020年6月,上海添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合同》,为该项目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施工方,合同工期为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合同总价为人民币5310000(大写:伍佰叁拾壹万元整)。
3.2017年6月,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上海大得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合同》,为该项目提供监理服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525192(大写:叁佰伍拾贰万伍仟壹佰玖拾贰元整)。
(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2月24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江苏省海安县海安镇中坝南路18号,法定代表人:笪鸿鹄,注册资金:人民币42318万元整。公司主要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等业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排王丽华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
2.上海添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5年4月3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双联路158号2层B区258室 ,法定代表人:洪忠东,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整。公司主要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防腐保温等业务,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上海添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排周文标担任该项目负责人。
3.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997年6月6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秀山路34号,法定代表人:张强,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整,公司主要从事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代理等业务,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排张文勇担任该项目总监。
二、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2021年3月26日,松江区泗泾老镇改造项目E2地块三期工程上,上海添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施工人员正在进行外墙保温上网格布施工。16:20时许,施工人员宋会勋站在18号楼2楼的空调预留板上作业时不慎从预留板和脚手架之间的间隙坠落至地下一层(坠落高度约7米),现场人员见状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宋会勋经送往泗泾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
死者:宋会勋,男,57岁,河南省叶县人。
(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25万元。
四、现场勘查情况
事故地点位于泗泾镇老镇改造项目E2地块三期工程的18号楼2层,2层外面有一空调预留板,板上有一乳胶桶,预留板四周墙面上有新涂胶的痕迹。空调预留板与外墙脚手架之间有空隙,脚手架上有一小铲子,脚手架两侧未设防护网。该楼地下1层有大量血迹,旁边有一只鞋子。
五、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宋会勋在该工程18号楼二楼的空调预留板上进行外墙保温上网格布施工过程中,未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不慎从临边坠落,是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上海添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外墙保温施工方案对作业人员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未对施工人员开展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是这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墙保温分包单位统一管理不力,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未督促消除施工人员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也是这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切实履行监理职责,未督促消除施工人员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也是这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综上分析,这起事故是由于上海添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1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1.上海添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外墙保温施工方案对作业人员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未对施工人员开展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2.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墙保温分包单位统一管理不力,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未督促消除施工人员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3.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切实履行监理职责,未督促消除施工人员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对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1.周文标,上海添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项目经理,未按照外墙保温施工方案督促作业人员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未督促消除未经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人员上岗作业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2.王丽华,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项目经理,对外墙保温分包单位统一管理不力,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未督促消除施工人员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3.张文勇,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项目总监,未切实履行监理职责,未督促消除施工人员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七、整改意见
1.上海添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要对施工人员开展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按照外墙保温施工方案对作业人员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协调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要切实履行监理工作职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要全面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力度,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