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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荟和实业有限公司“5.5”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11月30日

2017年5月5日,上海荟和实业有限公司在松江开发区松东路326号发生1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于宁副区长立即赶赴现场,要求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区安监局、区建管委、区公安分局和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有关人员即赴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并督促该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9〕12号),区安监局会同区建管委、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开发区管委会,并邀请区检察院组成了上海荟和实业有限公司“5·5”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意见。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厂房出租及工程概况

(一)事故单位概况

上海荟和实业有限公司,2010年1月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肖湾路318号7幢124室;公司法定代表人:冯进星;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公司为主要从事物业管理,仓储服务等业务。

(二)厂房出租及工程概况

2017年1月,上海锐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永乐楼宇设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将松东路326号的10幢建筑物(面积19266平方米)出租给上海永乐楼宇设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月,上海永乐楼宇设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荟和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将其中4幢建筑物(第1、2、8、9幢)出租给上海荟和实业有限公司。

2017年2月,上海荟和实业有限公司与自然人许云虎签订了《建筑物装饰施工合同》,将松东路326号部分外墙喷砂施工工程发包给自然人许云虎。

二、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2017年3月,许云虎组织了王彦飞、徐升有和徐升位3名施工人员入场施工。2017年5月5日15:54时左右,施工人员王彦飞在该工程配电楼南侧外墙使用挂绳对外墙进行粉刷作业时,不慎碰触一根10KV的高压线(配电楼的进线),导致其当场死亡。

根据国网上海松江供电公司提供的故障显示:2017年5月5日15:54,江田站:江13世霸开关跳闸。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

死者:王彦飞,男,29岁,河南省郸城县人。

(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05万元。

四、技术鉴定分析

2017年5月5日,事故调查组委托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对王彦飞进行尸表检验、分析死因。2017年5月26日,该鉴定中心出具了《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意见书》(司鉴中心[2017]病鉴字第172号)。尸体检验发现:死者双手掌多处皮肤电流斑形成。另检见双侧睑缘充血,双手指甲床及双手掌皮肤发绀,符合电击死的尸体征象。本例未检见致死性机械性损伤及机械性窒息的尸体征象。根据尸体检验所见并结合案情分析:王彦飞的死亡原因符合电击。

五、现场勘查情况

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松江开发区松东路326号一配电楼南侧外墙处,该外墙上从屋顶垂下一根挂绳,挂绳上连有一块木板,木板下方挂有两个油漆桶,挂绳西侧有三根高压线。

六、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王彦飞施工时未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不慎触碰高压线导致触电,是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上海荟和实业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建设程序,未查验施工方的施工资质,将外墙喷砂施工工程发包给自然人,对施工现场管理不严,未督促施工人员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是这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许云虎,未取得施工资质承接外墙喷砂施工工程,未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现场管理不严,未督促施工人员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也是这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综上分析,这起事故是由于上海荟和实业有限公司和许云虎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1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七、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上海荟和实业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建设程序,未查验施工方的施工资质,将外墙喷砂施工工程发包给自然人,对施工现场管理不严,未督促施工人员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对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1.冯进星,上海荟和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办理相关建设程序,未查验施工方的施工资质,未有效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个人承接公司外墙喷砂施工工程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2.江李忠,上海荟和实业有限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合同签订者,签订施工合同时未查验施工方的施工资质,将外墙喷砂施工工程发包给自然人,对施工现场管理不严,未督促施工人员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许云虎,未取得施工资质承接外墙喷砂施工工程,未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现场管理不严,未督促施工人员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整改意见

上海荟和实业有限公司要健全工程承发包管理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根据施工内容履行相应的建设程序,不得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管理,及时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同时,在未办理建设程序前不得施工。

许云虎,未取得施工资质不得承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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