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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09月29日

  (三)机械生产动力站房的危险点及通用安全技术管理要求

  为机械生产过程提供动力的设施,又称动力站房。主要有:锅炉与辅机;煤气站;制氧站;空压站;乙炔站;变配电站等。

  1.锅炉与辅机安全技术

  本内容适用于承受压力的、水为介质产生蒸汽的固定式锅炉。

  1)危险点概述

  锅炉是工业企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使用较广泛的能源转换设备,由于它一部分构件既受到高温烟气和火焰的烘烤,又承受较大的压力,且工作环境比较恶劣,所以是具有爆炸危险的特殊设备。

  2)安全技术管理要求

  (1)技术资料齐全:

  ①出厂资料齐全,至少应包括:质量证明书,合格证,锅炉总图,主要

  受压部件图,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安装使用说明书

  以及各种辅机的合格证书等。

  ②锅炉使用登记证必须悬挂在锅炉房内。

  ③在用锅炉必须持有锅炉定期检验证并在检验周期内运行。

  (2)安全附件:

  ①安全阀:按规定配置,合理安装安全阀。安全阀结构完整,灵敏、可靠,每年检验、定压一次且铅封完好,每月自动排放试验一次,每周手动排放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及签名。

  ②水位表:水位表安装合理,便于观察且灵敏可靠。每台锅炉至少应装2只独立的水位表。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0.2t/h的锅炉可只装1只水位表。水位表应设置放水管并接至安全地点。玻璃管式水位表应有防护装置。

  ③压力表:锅炉必须装有与锅筒(锅壳)蒸汽空间直接相连接的压力表;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的量程范围,一般应在工作压力的1.5—3倍;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表的刻盘上应划有最高工作压力红线标志;压力表装置齐全(压力表、存水弯管、三通旋塞),每半年校验一次,铅封完好。

  (3)保护装置:

  ①水位报警装置: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2t/h的锅炉,装极限高、低水位报警器和极低水位连锁保护装置。

  ②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h的锅炉,应装设超压报警和连锁装置。

  ③燃油、煤粉或以气体为燃料的锅炉应装设连锁保护装置。

  (4)给水设备:给水设备应能保证安全可靠地供水。采用机械给水时应设置2套给水设备,其中必须有1套为蒸汽自备设备。

  (5)水处理:可分为炉内和炉外两种。2t/h以下的锅炉可采用炉内水处理;2t/h以上的锅炉应进行炉外水处理。水质化验员应持证上岗,按规定进行取样化验、监控水质,并记录齐全。

  (6)运煤设备(燃料输送系统):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安全可靠,运行良好。

  (7)除渣设备:应能满足有关规定要求,并保持整齐干净,不影响周围

  (8)通风设备:合理配置,运行良好,节能降噪,并根据锅炉特性装设连锁保护装置。

  (9)炉体完好,构架牢固、严密完好,基础牢固。

  (10)所有电气设施均应满足规定要求,合理配置,连接可靠,接地良好。

  2.煤气站安全技术

  本内容适用于工业企业内部的煤气站,

  1)危险点概述

  天然气和煤气储配站。

  煤气站是制取煤气的场所。煤气属于有毒和易燃、易爆气体,易导致中毒事故及火灾爆炸事故。

  2)安全技术管理要求

  (1)煤气站及煤气发生炉:

  ①煤气站房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②煤气生产设备应采用专业厂家生产的产品,安全可靠、技术资料齐全。

  ③煤气发生炉的看火孔盖应严密,看火孔及加煤装置应气密完好。

  ④带有水套的煤气发生炉用水水质应满足规定要求。

  ⑤煤气发生炉空气进口管道上必须设控制阀和逆止阀,且灵活可靠;管道末端应设防爆阀和放散阀。

  ⑥煤气发生炉各级水封(最大放散阀、双联竖管、炉底等水封)均应保持有效水位高度,且溢流正常。

  ⑦煤气净化设施应保持良好的净化状态,电除尘器人口的隔断装置。

  ⑧水煤气、半水煤气的含氧量达到1%时必须停炉。

  ⑨蒸汽汇集器的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⑩蒸汽汇集器宜设置自动给水装置。

  (2)仪表信号及安全装置:

  ①各种仪表、信号、连锁装置应完好有效。出口应设可靠

  ②发生炉出口处应设置声光报警装置。排送机与鼓风机应联锁。

  (3)电气:

  ①煤气排送机间、煤斗间的电器应满足防爆要求。

  ②鼓风机与排风机安装在同一房间内时,电器均应满足防爆要求。

  ③煤气站应具有两路电源供电。两路电源供电有困难时,应采取防止停

  电的安全措施,并设置事故照明。

  (4)煤气站的生产、输送系统均应按规定设置放散管,且放散管至少应高出厂房顶4m以上,并具备防雨和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3.制氧站安全技术

  本内容适用于采用空气液化分离法生产、贮存及罐装气瓶的制氧站(房)。

  1)危险点概述

  氧的化学性质非常活泼,能助燃。其强烈的氧化性又能促进一些物质自燃,是构成物质燃烧爆炸的基本要素之一。在氧气的制取、贮存及罐装过程中均存在相当大的危险性。

  2)安全技术管理要求

  (1)站(房)建筑的布局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空分设备的吸气口应超出制氧(站)屋檐1m以上且离地面铅垂高度必须大于10m。空气应洁净,其烃类杂质应控制在允许极限范围内。

  ②独立站(房)、灌瓶间、实瓶间、贮气囊间应有隔热措施和防止阳光直射库内的措施。

  ③贮瓶间应为单层建筑,地面应平整、防滑、耐磨和不产生撞击火花。

  (2)设备设施:各种工艺设备均应完好;设备冷却系统、润滑系统运行正常;空分系统中应无积炭,并定期检查;安全装置齐全可靠,指示仪器(表)灵敏;空分装置中的乙炔、碳氢化合物以及油含量应定期监测分析,并做好记录;凡与纯氧接触的工具、物质严禁粘附油脂;管道系统应符合有关规定;气体排放管应引到室外安全地点,并有警示标记;氧气排放管应避开热源和采取防雷措施;氮气排放管应有防止人员窒息的措施;压力容器应符合规程要求;立式浮顶罐应无严重腐蚀,升降装置灵活,水封可靠且有极限高、低位置联锁;橡胶贮气囊的水封及防止超压装置均应完好可靠。

  (3)瓶库:

  ①实瓶库存量不应超过2400只。

  ②空、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其间距至少1.5m以上且有明显标记和可靠的防倾倒倒措施。

  (4)消防设施:

  ①消防设施应齐全完备,配置合理。

  ②站区外围应设高度不低于2m的围墙或栅栏。

  ③防火间距内无易燃物、毒物堆积。

  ④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⑤合理布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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