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设备副厂长(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机动、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机动、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机动、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组织机动、设备职能部门进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安全和机动、设备主管部门报告。
(5)组织机动、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6)负责大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7)定期召开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机动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8)组织机动、设备系统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机动、设备副厂长(副总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3、经营副厂长(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保证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组织或参加供应、销售系统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
(5)组织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供应销售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经营副厂长(副总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4、人事教育副厂长(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负责遵章守纪劳动纪律教育,强化门卫制度,严禁香烟、火种、危险品带入厂内,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审批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6)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人事教育厂长(副总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