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施封锁号码与票据记载不符,但站名相符,中转站和到站发现上述情况应如何处理?
答案:(1)中转站发现上述情况可不清点箱内货物和补封,继运到站处理;
(2)到站发现上述情况应在卸车当时清点箱内货物并编制货运记录。
14、货物实际运到日数应如何计算?
答案:货物实际运到日数起算时间从承运人承运货物的次日起算。终止时间,到站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至卸车完了时止;由收获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到货车调到卸车地点或货车交接地点时止。
15、为防止货物被冒领,承运时对货物运单和领货凭证连结处有何要求?
答案:应在货物运单和领货凭证连结处骑缝加盖与本批货物运单和领货凭证上相同的发站承运日期戳。
16、承运人对托运的外交用品,对货物的重量和施封有哪些特别规定?
答案:发站承运外交用品时,必须认真过秤,不适用托运人确定重量的规定。每件货物包装上应由托运人施以铅封,承运人对托运人所施的铅封负责。
17、发生多批货运事故按一件事故统计的条件是什么?
答案:由于自然灾害、火灾、行车原因,在同一车站(区间)、同一列车内、同一时间发生的多批事故,应按一件统计,其事故等级按损失款额总和确定。
18、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按其性质分为哪三类?
答案:(1)易燃气体;(2)不燃气体;(3)有毒气体。
19、中途站发现散堆装货物的重量超过货车容许载重量时,应如何处理?
答案:应进行换装或将超载部分卸下。对超载卸下的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按零担运输有困难时,应电告发站转告托运人提出处理办法。如从发站通知的次日起,经过10日,未接到答复时,该项货物可按无法交付货物处理。
20、托运人组织装车,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如收货人向到站提出办理交接要求的,到站应如何处理?
答案:到站应于卸车前通知收货人到场按下列规定办理交接:
(1)施封的货车,凭封印交接;
(2)不施封的货车、棚车、冷藏车凭车门窗关闭状态交接,敞车、平车、砂石车不苫盖篷布的,凭货物装载状态或规定标记交接,苫盖篷布的凭篷布现状交接。如承运人发出会同卸车通知时起超过两小时而收货人未到场时,到站应编普通记录证明封印状况或货车现状后,以收货人责任拆封,卸车。
21、发站受理和承运危险货物时,应检查哪些内容?
答案:(1)确认货物运单内品名、编号、类项、包装等填写是否正确、完整,并核查危险货物品名表第11栏内有无特殊规定;
(2)检查托运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规定;
(3)检查包装是否符合规定,各项标志是否清晰、齐备、牢固。
22、危险货物分为哪几类?
答案:第一类 爆炸品;
第二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三类 易燃液体;
第四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五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七类 放射性物品;
第八类 腐蚀品;
第九类 杂类。
23、装卸作业危险货物时,对车辆、仓库和照明灯具有何要求?
答案:危险货物装卸前,应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检查。车内、仓库内必须清扫干净。装卸危险货物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具应具有防爆性能,装卸作业使用的机具应能防止产生火花。
24、哪些情况构成货运重大事故?
答案:(1)由于货物染毒或危险货物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3人或死亡重伤合计5人以上的;(2)货物损失及其他直接损失款额30万元以上的。
25、哪些情况构成货运大事故?
答案:(1)由于货物染毒或危险货物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不足3人或重伤2人以上的;(2)损失款额10万元以上未满30万元的。
26、哪些情况构成货运一般事故?
答:(1)未构成重大、大事故的人员重伤事故;(2)损失款额在2000元以上未满10万元的。
27、遇有哪些情况,须在发现当日按批(车)编制货运记录?
答案:(1)发生《事规》第五条和《管规》、《货规》及其引伸规则办法中所规定需要编制的情况时;
(2)集装箱封印失效、丢失或封印站名、号码与票据记载不一致或未按规定使用施封锁,集装箱箱体损坏发生货物损失时;
(3)货车装载清单上有记载,或记载被划掉未加盖带有单位名称的人名章,而实际无票据无货物时;
(4)货物运单、货票上记载的内容发生涂改,未按规定加盖戳记时;
(5)集装货件外部状态损坏,货件散落时;
(6)托运人组织装车、承运人组织卸车或换装,发生货物损失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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