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气体充装工作人员(包括空检、压缩、实给、收发、
搬运、装卸、瓶库管理等人员,下同)应定期参加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
2、教育培训计划由充装技术负责人每个年初制订培计计划。上述人中每年的学习(包括考核)时间不少于96小时,每月不小于8 小时,每周不少于2小时,每周一、二8:00-9:00,考核每年不少于4次。
3、从事气体充装工作的人员必须按下列法规文件作为业务必修课,要求深刻理解,熟练掌握,正确应用。
(1)《气瓶安全监察》
(2)GB7144-1999《气瓶颜色标志》;
(3)GB17267-98《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4)GBl4193-1993《液化石油气瓶充装规定》;
(5)GB7512-1998《液化石油气瓶阀》;
(6)DB32/1932--2011《气瓶条码应用管理规范》
(7)本站《手册》:
(8)本站有关的规章(制度)及上级当时下达的与本站工作有关的文件等。
4、上条开列的法规文件,各工序应根据分工的不同重点掌握,有关法规文件上的章节要分别要求背诵、熟记掌握,一一-般了解几个层次。
5、常用的标准、规范《手册》和工具书,要根据不同需要:予以配备,关键岗位要人手一册,以方便其工作。
6、今后凡遇上级有新的法规颁发时,或充装工作中出现新课题、难题时,技术负责人应及时开办学班进行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7、广泛在同行业内开展技术交流活动,发现技术先进的充装单位,及时派员考察学习,成功的经验应迅速应用于本站。
8、鼓励本站职工对本站的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按规定给予奖励。在刊物上有文章发表的亦应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