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纲要
国家有关生产、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
u 公司安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
u 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及发生的原因分析
u 消防常识、灭火的基本方法和火场逃生自救的办法以及如何使用消防器材设施
u 安全事故责任与追究
u 安全警示语句
国家有关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
为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2002年11月1日《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工作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该法规范了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并赋予了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
4.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义务: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2.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安全管理
公司成立安委会,下设有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
各部有义务消防安全员。
安全色:红、蓝、黄、绿
安全事故分类
事故发生后,按照员工所受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分类:
●轻伤事故:造成员工肢体伤残,或者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者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
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1、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状态;
3、管理上的缺陷。
( 结合生产看安全 安全事故查原因 )
人的不安全行为
1、麻痹侥幸心理,工作蛮干,在“不可能意识”的行为中,发生了安全事故。
2、不正确佩戴或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机器在运转时进行检修、调整,清扫等作业。
4、在有可能发生坠落物、吊装物的地方下冒险通过、停留。
5、在作业和危险场所随意走、攀、坐、靠的不规范行为。
6、操作和作业,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动用明火、进入有限空间、上锁挂牌、化学品使用等。
7、违规擅自进入消防重地,如浸出、制氢、氢化、等。
8、违规使用非专用工具、设备或用手代替工具作业。
9 、精神疲惫、酒后上班、睡岗、擅自离岗、干与本质工作无关的事,以及工作时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痹。
10、管理者思想上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法律责任观念不强;在行动上不学习、不贯彻落实公司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尤其是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这是最大的不安全行为
物的不安全状态
1、机械、电气设备带“病”作业。
2、机械、电气等设备在设计上不科学,形成安全隐患。
3、防护、保险、警示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4、物体的固有性质和建造设计使其存在不安全状态。
5、设备安装不规范、维修保养不标准、使用超期、老化。
安全管理上的缺陷
1、有些管理者在思想上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其视为可有可无,日常以麻木的心态和消极的行为,对待安全工作,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极为淡薄。
2、安全规章制度(包括设备巡检)、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相应预防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和物流管理程序等,未建立、健全或不完善。
3、有些管理人员,不学习、不理解、不落实或不彻底落实公司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工程建设上的“三同时”和日常管理上的“五同时”,只注重生产指标,忽视安全检查、教育和隐患整改。
4、有少数管理者,未能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要求,结合管辖区域的生产特点和作业环境,用心、负责、钻研,确保管辖区域的人员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管理办法及有效的预防措施,安全管理的执行力很差。
5、有些管理者的安全知识、安全管理能力和手段有缺陷。
6、保证规章制度落实的有效奖惩措施,需完善措施和加大促动力度。
7、管理者不注重“管理要求”如安全通报、通知。
8、管理者不重视安全、不落实规章,安全管理不到位,即在行动上,不全面认真的进行安全检查、教育、规范、整改,是最大的管理缺陷。
杜绝三违,确保安全
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应急事故报告程序
消防常识、灭火的基本方法和火场逃生自救的办法以及如何使用消防器材设施
●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
●燃烧过程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可燃物
2.助燃物
3.着火源
火灾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有时对损失小、伤亡小的也称火情、火警。根据国家标准GB4968-85《火灾分类》的规定,将火灾分为A、B、C、D四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 火灾等。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汽、天燃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火灾发生的原因:
1、违规动火引起;
2、违规吸烟引起;
3、机械设备有缺陷或带病作业、电线老化引起;
4、雷电、静电引起;
5、物品自燃引起;
6、人为放火引起。
●预防火灾的措施:
消除和控制可燃物、消除和控制火源、满足防火间距。
●火灾发展阶段:
初起阶段、发展阶段、猛烈阶段、下除阶段、熄灭阶段。
●灭火的基本方法:
冷却法、隔离法、窒息法、抑制法
●燃烧产物及毒性
燃烧产物是指由燃烧或热解作用产生的全部物质。燃烧产物包括:燃烧生成的气体、能量、可见烟等。燃烧生成的气体一般是指:一氧化碳、氢化氢、二氧化碳、丙烯醛、氯化氢、二氧化硫等。
火场逃生
1. 每个人都在祈求平安。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才旦夕祸福。一旦火灾降临,在浓烟毒气和烈焰包围下,不少人葬身火海,也有人死里逃生幸免于难。“只有绝望的人,没有绝望的处境,”面对滚滚浓烟和熊熊烈焰,只要冷静机智运用火场自救与逃生知识,就有极大可能拯救自己。因此,掌握多一些火场自救的要诀,困境中也许就能获得第二次生命。
2.突遇火灾,面对浓烟和烈火,首先要强令自己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决定逃生的办法,尽快撤离险地。千万不要盲目地相互拥挤、乱冲乱窜。撤离时要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直到逃到安全地带。
如何报火警
一旦失火,要立即报警,报警越早,损失越小,一方面向周围人员进行报警,发现着火以后要立即以电话等快捷方式向直接主管及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告诉周围人员进行联动灭火;另一方面向消防队报警,打电话时,一定要沉着。首先要记清火警电话“119”,接通电话后,要向接警中心讲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什么东西着火、火势大小,以及火的范围。同时还要注意听清对方提出的问题,以便正确回答。随后,把自己
的电话号码和姓名告诉对方,以便联系。打完电话后,要立即派人到交叉路口等待消防车的到来,以利于引导消防车迅速赶到火灾现场。还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消防通道,消
除障碍物,使消防车到达火场后能立即进入最佳位置灭火救援。
如何使用消防器材设施
按移动方式来说分为:手提式灭火器和推车式灭火器,
按充装灭火剂来说有:清水、泡沫、干粉、1211、CO2。其中干粉、1211最常见。
干粉灭火器结构
灭火器主要由压把、喷管、筒体、压力表等组成。干粉可以灭固体火灾、液体火灾、电气火灾,
有效喷射时间在16秒左右,
可以喷射达4-5米远
提取就近的灭火器,在跑动中上下颠倒、在距起火点大约5米处停下,先拨保险销,然后右手握压把,左手握住喷嘴,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左右扫射,均匀的喷射到燃烧物表,直到将火全部扑灭
如何处理电器火灾:
首先应立即关闭电源总开关;
电线起火应快速用1211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切记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来灭火!)
如果在确认断电的情况下,才可用水去灭火
如何使用壁式消火栓
消火栓设备通常装置在具有玻璃门的专用箱内,由水枪、水带和消火栓三部分组成。使用方法:消火栓使用时需二人以上进行操作,一人将水带铺开(采用滚动),接好水枪头,另一人将水带与消火栓水阀进行连接,并开启水阀。
使用注意事项:(1)当开启水阀时,水带将产生较大的力,应防止水带滑落伤人;(2)当水带注满水后,应防止重物压水带防止水带瀑裂;(3)在铺开水带时,
应防止水带打结;(4)使用后的水带应及时晒干及卷好放入消火栓箱内。
安全责任
1、不落实《安全职责》和安全规章制度中的职责,应承担发生安全事故的管理责任。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第六十九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失职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三)规定:未落实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和三十六的规定,即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未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和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未告知从业人员岗位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由此,对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4、《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一)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由此,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视其性质和后果,公司、政府安全主管部门调查原因和责任界定核实后,依据《员工奖惩管理规定》和法律责任条款,追究事故的直接和管理责任。
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原则
● 查事故发生的原因。
● 查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 查日常管理是否到位。
● 查实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
● 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