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救援程序
9.1 事故报告和紧急出动
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接报人应及时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人员处理情况,并在核实事故报告的基础上,迅速报告市应急办。市应急办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市应急指挥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报告,认为符合预案启动条件的,由市应急指挥委员会主任委员下令立即启动《预案》,市应急指挥中心得到指令后马上电话通知抢险救援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所在镇(管理区)政府。抢险救援人员接到通知应立即赶赴事故发生地,市安监局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先期到达的救援人员及时采取现场保护措施,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各应急救援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后,要迅速整理人员和装备,并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已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成员单位在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现场状况要求各救灾小组按照《预案》规定各司其职,执行现场指挥部的各项命令,以最快的速度进入事故应急救援区域,实施事故应急救援任务。
如现场指挥部确认事故态势严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超出我市应急救援能力,符合重大事故上报范围的,应立即向市应急指挥委员会报告,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再向上级政府进行报告,并请求上级政府给予应急救援指示和支援。我市原有救援人员积极配合、服从上级政府、部门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9.2 现场处置
(1)防护:做好自身防护,凡是进入危险区的人员均实施一级防护,凡留在现场处置的人员也必须达到最低防护等级。
(2)询情:警戒保卫组和灾情处置组负责询问事故相关人员,现场勘察,查明有关泄漏物质、时间、部位、形式、已影响范围、周边影响情况、初步处置措施等一系列情况。
(3)侦检:灾情处置组、医疗救护组、环境检测组具体负责搜寻被困人员;使用仪器测定泄漏物质浓度、扩散范围;确认道路环境、存在的险情;确定攻防路线、阵地;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等。
(4)救生: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救生小组,携带、配备相关器具设备进入危险区域,采取有效措施将遇险人员转移,并对获救人员进行登记和标识,转移急救人员到医疗部门等。
(5)展开:警戒保卫组、物资供应组、专家顾问组具体负责设置警戒范围,调集应急物资,提出相关灾情处置措施。
(6)堵漏:灾情处置组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及时制定堵漏方案,切断泄漏源。
(7)清理:交通运输组负责将事故车辆装载化学危险品的驳载转移,将事故车辆拖离现场,并将现场清理出的危险品处置废弃物运送到指定地点。
10 应急处置
10.1 事故的分类处置
10.1.1 发生泄漏处置
(1)首先应查明泄漏物质的品名、性质,危化品泄漏的原因、设施等状况,制定相应的抢险措施。
(2)救援人员应当根据危化品的危险特性,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器具。易燃易爆物质的泄漏,应配备防静电防护服、工具,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防爆通讯设备除外)。有毒物质的泄漏,应配备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专用防护服。腐蚀性液体的泄漏,应当配备防酸服,防护面具、目镜。
(3)事故现场应设立隔离区,在该区域内除事故抢险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域人员的撤离。根据事故发生的部位、物质的性质、泄漏原因等,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选用合适的材料和方法堵漏,切断或控制泄漏源。
(4)根据泄漏部位,确定堵漏措施。
(5)泄漏物质的处置:防止泄漏物质扩散,用砂土等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然后把泄漏出的物料抽入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气体的泄漏只能采取稀释的办法。
(6)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7)有毒有害泄漏物如流入居民用水内河、农田、长江引起水污染及农作物危害,应及时通知环境监测、海事部门,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抢险。
(8)泄漏废物处置,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10.1.2 车辆发生火灾、爆炸处置
(1)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化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2)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3)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4)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化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采取统一指挥、堵截火势、防止蔓延、分割包围、重点突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5)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
(6)装运易燃液体处置:
10.1.2.1 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槽罐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10.1.2.2 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救。用水冷却罐体。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也可用泡沫,用水冷却罐体。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水冷却罐体。
10.1.2.3 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考虑到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范围的局限性,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面具。
10.1.2.4 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一旦现场指挥发现危险征兆时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10.1.2.5 遇易燃液体槽罐泄漏着火,先切断火势蔓延方向,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
10.1.2.6 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未经公安消防、安监、交通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