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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危化品泄漏事故应急疏散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22日

  为了迅速、有效地控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最大限度地减轻危害及其造成的损失。凡在路段内运输危险化学品活动过程中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疏散,适用本应急疏散预案。

  一、指挥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当发生化学危险品事故,在上级主管领导到场前应当由管理处值班领导统一指挥,当上级主管领导到场后,应根据需要由上级领导实施统一指挥或指定人员负责指挥,并成立指挥部。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到场后,本单位指挥部并入现场总指挥部,服务总指挥部的指挥。

  2、属地指挥原则

  本系统其他地区的增援力量到场后,服务本地指挥员的指挥。

  3、分部门逐级指挥

  本单位各部门指挥员服从于管理处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并负责指挥本部门的战斗,上级指挥员不得越级下达命令,如有特殊情况要越级下达命令时,上级指挥员应将命令情况通报给被超越的指挥员,受命者应主动向本级指挥员报告情况。

  二、指挥体系及任务

  发生重、特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处置必须成立指挥部,根据本系统的工作特点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疏散、分流等工作。

  (一)指挥部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

  总指挥:××× (负责与现场总指挥部工作协调,研究制定救援方案)

  副总指挥:××× (负责本系统具体工作的指挥)

  成员:路政、收费站、服务区、交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各单位的具体工作)

  (二)人员分组及职责

  1、现场人员疏散组(注:具体人员名单和各人员所负责的工作应写清楚)

  2、现场车辆疏散组

  3、车辆分流疏导组

  4、周围群众疏散组

  5、警戒组

  6、后勤保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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