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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13日
为做好城区建筑施工现场突发性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要求,在城区建筑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城区安全和稳定。
原则:迅速应急、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 应急预案启动涉及的事故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区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潜在事件和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控制。当施工场区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开始工作,应急救援预案启动:
(一)、场区火灾;
(二)、深基坑开挖塌崩;
(三)、高支模支架塌陷;
(四)、高耸设备设施倾倒;
(五)、触电事故;
(六)、交通事故;
(七)、围墙垮塌;
(八)、高处坠落;
(九)、脚手架倒塌;
(十)、机械伤害;
(十一)、其它生产性重大安全事故;
(十二)、不可预见突发性事件;
(十三)、应急总指挥认为必须启动应急预案的。
三、 应急预案启动前提
 施工场区发生重大事故前兆或事故发生评估预测为:
(一)、死亡数在1人以上;
(二)、直接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上;
(三)、对施工场区外的影响有明显的破坏或人身伤亡。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启动应急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发出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由应急总指挥、事故现场操作副总指挥同时启动应急反应、建设单位一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和项目经理部二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按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现场的特性,执行应急反应行动。根据事态的发展需求,及时启动协议应急救援资源和社会应急救援公共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减少人员伤亡。
五、报告程序
(一)、建设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应迅速投入全面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建设局。
(二)、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上报单位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六、事故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及工作职责
(一)、事故单位应急救援组织
城区各建设、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突击队,领导小组组长为各单位应急救援责任人。
(二)、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内的建筑施工现场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七、城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组织和职责:
(一)人员组成:
组织指挥组:
通信联络组:
应急行动组:
(二)职责:
1、组织指挥组
组织指挥组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负责应急与响应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各相关应急单位和应急小组的应急与响应行动。
2通信联络组
接受组织指挥组的指令,迅速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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