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各类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各类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灾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全面部署,乡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就地负责。坚持以人为本,最大程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二、适用范围
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凡我乡发生的:
(1)重大洪涝、干旱、冰雪等气象灾害;
(2)机关、学校、民房、商铺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和重大疫情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三、工作要求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求乡政府、乡属单位、各村委会全体干部应做到:
(1)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2)要落实责任,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自负责。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3)要严明纪律,凡因不听指挥调配,工作不落实,人员、措施不到位,出现因灾害造成群众伤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乡政府成立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指挥部,乡党委书记任总指挥,乡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党政办、国土规划办、应急办、农业站、民政所、派出所、卫生院等机构负责人组成。
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主要职责是协调各职能部门统一救灾,负责整个救灾工作的灾情收集、整理,负责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民政办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在乡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各类灾害的救助、救济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灾后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参与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一)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
下设办公室和六个工作组。其组成单位和职能为:党政办、国土规划办、应急办、农业站、民政所、财政所、派出所、卫生院,办公室设在应急办。主要职责:
1、负责向各工作组传达救灾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3、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
4、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有关部门汇报灾情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
5、及时协调和处理救灾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协调组
组成单位:乡党政办、乡应急办、乡民政办、乡宣传室
职责:负责与乡政府领导、乡各有关部门、灾区联络工作;传达落实乡人民政府有关救灾工作命令和政策;把救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乡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协调、监督各部门和自然灾害发生地域的应急工作;收集汇总和上报抗灾救灾的有关情况,负责编辑灾情简报与对外发布工作;负责灾区抗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三)灾情评估组
组成单位:乡民政办、乡农业站、乡国土规划办。
职责:负责做好灾害趋势的协商与预测;负责组织自然灾害评估,确定灾害等级。
(四)转移安置组
组成单位:派出所、乡民政办、乡中心卫生院。
职责:负责灾民的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工作;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治安防范及保障工和;负责赴灾区抢险救灾部队调遣和指挥工作。
(五)物资保障组
组成单位:乡民政办、乡财政所、乡卫生院、乡应急办、乡农业站。
职责:负责救灾应急所需的交通、通讯、医疗救护、救援物资的调度、下拨和供应工作;负责救灾资金的分配和管理;负责救灾捐赠活动的组织和捐赠物的接收与发放。
(六)灾后重建组
组成单位:乡民政办、乡财政所、乡农业站、乡应急办、供电所、乡国土规划办。
职责:负责灾区灾后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制定灾民倒房重建总体方案;负责灾区水利、通讯、交通、教育、电力设施的恢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和灾民生活救济工作。
(七)审计监察组
组成单位:乡财政所、乡纪检办
职责: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及时纠正、查处违规违规行为。
五、应急准备
(一)物质准备
与本辖区内主要生活用品销售商建立应急供货协议,当应急救助物资不足时,向上级申请调拨。
(二)救灾装备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需的救灾设备和装备。
(三)人力准备
完善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建立健全与各单位、各村及社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四)宣传、培训和演练
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根据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每年应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适时组织民兵应急分队演练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六、信息报送
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及时收集、汇总灾害信息,各有关单位应主动及时向乡政府防灾减灾应急办公室报送各类灾害信息,由乡政府减灾办整理汇总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