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导则”颁布后对应急预案的新认识
“ 导则”颁布前编制的应急预案,即“ 传统的应急预案”,其编制方法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事故发生后,岗位人员或其他发现事故人员的报警作为应急预案的切入点来编制的;另一种模式是以建立应急预案组织机构为切入点,重在组织机构的健全,而对应急预案的措施与过程则
是原则性的方案。这两种模式的缺陷是,前者没有将事故预防的措施纳入预案中,未体现“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编制原则;后者重在救援体系的建立,未涉及具体的防控、抢险、救援措施。因此,均不能说是真正意义上应急预案。
“ 导则”发布以后,一个重大的变化是在编制应急预案的过程中,将应急预案编制对象的基本情况作为整个预案的组成部分。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编制对象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道路、生产经营规模、主要工艺与重要设施、运输方式、抢险技术装备与物资、已采取的事故预防措施等方
面。由于这些基本情况在预案中占有相当的篇幅,在编制过程中有人认为,这些内容进入应急预案增加了整个预案的篇幅太繁琐,也有人认为这些内容与应急救援关系不大,可以省去。笔者认为,上述基本情况纳入整个应急预案中,是对传统的应急预案编制的变革,意义十分重大。
a)能促进全体员工对编制对象危险性的充分认识,对周边环境的掌握及对事故发生后对本体与周边环境重大影响的了解,有利于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
b)通过基本情况的阐述能提高岗位员工在事故状态下的自救能力,增强重大事故可以避免和控制的决心与信心。
c)通过应急预案基本情况的学习,能使企业的员工和生产、设备、安全卫生、消防、保卫等管理部门,都能对应急预案编制对象已有的事故预防措施有全面的了解。一方面使岗位人员面对突发的事故,处理起来驾轻就熟,为事故的初期控制赢得宝贵的时间;另一方面能充分发挥已有的设施作用,有利于相关部门对抢险、控制方案的快速拟定。
d)有利于企业和政府各级领导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运筹帷幄。基本情况进入到预案中,各级领导通过预案的学习,对本企业、本地区基本情况和事故控制抢险能力有全面的掌握。当发生重大事故时,各级领导不必花费更多时间,便能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发展做出正确的决策。
e)有利于政府制订“ 联动”预案。具有重大影响的事故应急预案,一般应报县、市政府或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方面为政府制订相应的与企业联动预案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能促进政府对本地区重大危险源( 点)有比较全面详细的掌握。
3 应急预案编制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3.1 关于应急预案的分级启动
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与一般的事故应急救援,在启动的原则上是有区别的。三级应急预案一般不需要发布应急预案启动令,而是通过生产调度系统和各生产岗位、检维修部门或人员的联络,通过报告、批准、下达调度令等方式来实现的。二级应急预案的启动,一般是通过事故报警,由企业的生产调度系统发布应急预案的启动令,由企业的二级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指挥,在企业有关部门或单位的配合下实施应急救援行动。而一级应急预案的启动,是由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经授权的主管领导发布启动命令,由企业的生产调度部门负责下达指令的,整个抢险救援工作是在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总指挥部下设各专业组和前沿指挥部,在生产、设备、安全、环保、检修、消防、气防、医疗等部门和单位的配合下,实施危险源控制、灭火、掩护、抢险救人的任务。
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启动哪一级应急预案,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在下一级的应急预案启动实施过程,有可能因控制、处理措施不当或不力,造成事故性质的恶化,从而上升到高一级的应急预案启动。而在处理重特大事故或险情过程,由于控制危险措施得力,也可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
3.2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建立应注意的问题
a)指挥部的选址要在预案中明确,选择的条件与依据应遵循以下原则:①根据当地的不同季节主导风向,至少选择两个点,分别座落在预案主体对象的上风向。②指挥部设置点应本着贴近前沿,有利指挥,交通便捷原则。③指挥部选点应以环境气样监测为科学依据,设立在火灾、爆
炸波及范围的外围和国家规定的作业区域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以下的安全区域。
b)指挥部的总指挥、副指挥必须明确,一般应由企业的厂长、经理( 总经理)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分管生产( 安全)、设备的副职担任。指挥部成员中相关单位与部门和专业组的职责必须明确,做到统一指挥,分工合作。
c)指挥部应有明显的标识,指挥人员应佩带明显的标识。指挥部应架设不少于两部的有线指挥联络电话或配备专用的对讲话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