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化工企业重大事故应急措施方案的编制与实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26日

    2.3报警及信号系统

    企业应依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建立重大事故发生的报警及信号系统。当在发生重大事故时,按照企业规定的方法及时进行报告和报警。报告或报警的方式可以用声响或标志等形式,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和醒目。

    2.4重大事故处理专家系统

    重大事故处理专家系统,是利用计算机系统对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的原始数据和事先预测事故发生后可实施的救助方案进行编制和储存。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输入现场数据,经过计算机的逻辑计算和推理,模拟专家思维、思考问题而做出可行的应急救援措施,优化出所需最佳方案,提供给事故指挥者进行事故紧急处置的决策选择。专家系统的开发,不仅可以高效、准确、周密、迅速地提出对策方案,而且可以模拟实施救助后的状态,直观地显示在决策者面前。

    目前,国际上在煤炭行业对专家系统进行了多项开发,如英国煤炭公司技术部和诺丁汉大学开发的瓦斯危害性预报、剪切断层带诊断、巷道支护设计、露天矿边坡设计专家系统,波兰科学院建立的矿井火灾指挥专家系统,都是模拟专家在指挥抢险的思路过程,分析各种数据并提出处理措施等。国内在专家系统开发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如西安矿业学院开发的《煤矿事故处理辅助决策系统》及中国地质大学开发的《工业事故分析专家系统开发初步》等,但在化工生产上对于重大事故专家系统的开发尚未见到更多的报导。建议有关部门组织科研单位和从事化工方面专家进行这方面的研制和开发。

    2.5重大危险源的确认

    企业应依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危险场所和部位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对那些确认属于重大危险源的部位或场所,都应进行事故救助应急措施方案的编制。目前对于重大危险源的确认尚无统一的评估方法,建议按照国内行业部门推荐的危险源等级划分标准进行评估,也可以参照国外的一些规定来确认。如欧共体在1982年颁布的《工业活动中重大事故危险法令》中列出的180种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确认的重点控制的危害物质,或1976年英国重大危险咨询委员会建议的重大危险源等标准。

    3·应急措施方案的实施

    企业在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将事故基本情况进行报告,发出事故警报或信号,事故指挥系统要立即采取措施,启动事故专家系统,输入事故现场数据信息,对事故救助提供可行性方案,组织和指挥救助队伍实施救助,并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事故进行抢险或救援。

    在事故发生的紧急情况下,已实施了应急抢救措施,但对事故状态仍不能得到控制,而且极有可能发生更为严重的后果,为了避免造成更多的人员伤害,应在积极采取抢救措施的同时,使救助人员安全地撤离事故现场,疏散当地周围居民,封闭道路,控制流动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尽可能地将损失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特别是对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大型储罐,应事先计算燃烧、爆炸或物料全部泄漏后对现场或周围环境带来的危害,特别注意监控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提前做出预测。

    4·风险教育

    从业人员接受本企业安全生产特别是对已确认的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教育,是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意识的方法之一。通过这种教育使职工了解本企业已经确认的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程度,懂得由于本岗位发生重大事故对其它岗位及重大危险源带来的后果,重大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教育职工如何在发生重大事故的时刻,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及时报告并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正确地使用救助器材和设备,控制和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

    5·建议

    化工企业主管部门应根据行业的特点,制定化工企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编制的指导性导则,企业依据导则的主要内容及本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具体实际状况,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措施方案,对本企业职工进行实施应急措施和教育,并依据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状态进行模拟学习,按照应急措施方案进行救助和躲避,以提高企业领导和全体职工在发生重大事故后的应变能力。应急救援方案要在实际工作中进行修订和完善,使之在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后,通过各种措施的落实,将事故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底。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