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于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黄河流域内各个县域为基本统计单元,通过核算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发现黄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总体推进不平衡,上、中、下游治理水平差异明显;二是从人口集中区来看,河南部分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低,三是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尚未全覆盖;四是乌梁素海、涑水河等重点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低;五是“资源化利用”内涵不清及实施路径不明导致上、中游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可能存在“虚高”的问题。因此,“十四五”高质量推进黄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找准“靶心”、突出重点:一要精准聚焦治理区域。聚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偏低区域,聚焦乌梁素海、涑水河等重点流域区域。二要精准施策。突出农村生活污水与水环境协同治理,着力解决突出水污染问题。三要按照上、中、下游特点精准帮扶,并进一步明确“资源化利用”定义和实施路径。
关键词:农村生活污水;空间差异;对策建议;精准治理;黄河流域
亮 点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确定的重大国家战略之一。黄河流域农村分布广泛且人口众多,污水收集难度大,治理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不足,导致治理成效仍不显著,有大量农村尚未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制约着黄河流域的高水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现有研究尚未开展黄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区域、重点流域识别,缺少精准化治理举措,这严重制约着“十四五”黄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
本文从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及重要治理模式分析黄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提出在黄河干流沿线、上中游地区、人口集中区、重点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关键问题和瓶颈
从精准区域、精准施策及精准帮扶提出黄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以期为“十四五”黄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方向和重点提供参考。
研究内容
根据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统计,黄河流域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和山东9个省(区)的440个县(市、旗)。流域内总人口为11368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约的8.6%,全流域人口密度为143人/km2,高于全国平均值134人/km2。其中,农村人口6825万人,占全国农村人口13.4%。
本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统计分析,以黄河流域内的县域为基本统计单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据主要依托于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信息系统,通过各省县域填报信息,调查统计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情况,总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及问题。
1)黄河流域污水治理整体现状及问题。
上、中、下游地区分别地处于我国的西、中、东部地区,2021年平均污水治理率为25%,其中,上、中游地区治理率分别为19%和18%,下游达到58%。上、中游地区污水治理率与十四五治理目标要求仍有差距;下游地区已基本达到2025年污水治理目标要求。上、中游地区分别有145和223个县,污水治理率小于10%的区县均超过一半(分别为57%、50%),其中,中游地区干流沿线的部分区域污水治理率偏低,陕西及山西省部分县域污水治理率分别为10%、11%,远低于黄河流域总体污水治理率水平。下游地区共72个县,污水治理率小于10%的区县占比为18%,而污水治理率大于40%的区县占比达60%(图1)。
2)人口集中区污水治理现状及问题。
部分人口密集区污水治理率偏低。黄河流域内人口密集区主要分布河南及山东地区,人口密度高达603人/km2及552人/km2,远高于黄河流域及全国平均水平。然而,河南兰考县等13个县域污水治理率不足10%,这与其他研究基本一致。黄河流域内山东地区污水治理率较高,除个别地区外,污水治理率均在30%以上。
3)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污水治理现状及问题。
从乡镇政府驻地来看,黄河中、下游地区乡镇政府驻地污水治理推进程度好于上游地区,见图2。黄河流域属于乡镇政府驻地的村庄为4523个,开展污水治理的村庄将近一半左右(47%),其中,上游地区属于乡镇政府驻地的村庄中开展污水治理的近30%,中下游地区属于乡镇政府驻地的村庄中开展污水治理的超过一半(表1)。
从中心村来看,污水治理整体推进偏慢,占比不足30%。黄河流域属于中心村的村庄为13384个,3659个村庄开展污水治理,约占27%,其中,上、中、下游地区在中心村开展污水治理占比分别为25%、27%及30%(图3)。
4)不同气候区污水治理现状及问题。
湿润区污水治理率远高于干旱及半干旱等地区。黄河流域干旱及半干旱区主要分布在上、中游地区,半湿润区横跨上、中、下游三区,主要分布在中游地区。如表2所示,干旱区、半干旱区及半湿润区所属区县分别为64、52及307个,污水治理率分别为22%、24%及23%。湿润区全部分布在下游地区,所属区县17个,治理率达67%。湿润区污水治理率远高于黄河流域及全国平均水平。
5)重点河湖污水治理现状及问题。
根据近3年来各地区的《地表水水质月报》统计,东平湖、渭河、湟水河、无定河水质总体偏好。汾河、延河水质间断性的出现轻度污染。通过持续综合治理,乌梁素海、涑水河水质总体好转,但仍常年徘徊在V类及劣V类,总体表现为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超标。流域污染表象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常常表现为为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浓度高,是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的主要原因,未经处理直排仍是重点河湖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重点河流中,延河、无定河、涑水河所在区域污水治理率偏低。流域内重点河流,延河、无定河、涑水河、渭河、汾河、湟水河所在区域污水治理率分别为7%、8%、14%、16%、16%、22%、30%%及35%。一些区域,如涑水河的水质监测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所在的张留庄、城子埒,村庄人口密度大,但也未开展污水治理。《山西省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2017—2030年)》等文件也指出,涑水河流域内仍存在污水收集管网配套不完善、污水收集率低等问题。
重点湖泊中,地处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的乌梁素海所在区域污水治理率偏低,仅为5%。乌梁素海水质常年维持在V类及劣V类,涉及区域农村人口为61.58万人,占巴彦淖尔市总人口40%。乌梁素海涉及区域内均无纳管及污水设施建设。
6)污水治理模式现状及问题。
游地区以资源化利用为主,中游地区以纳管及资源化为主,下游地区以纳管及设施建设为主。黄河流域内通过纳管、资源化利用及设施建设开展污水治理占比分别为39%、35%及26%。其中,上游地区以资源化利用为主,占比达一半以上;中游地区以纳管及资源化利用为主,两者占比达78%;下游地区以纳管及设施建设为主,两者占比达85%。
干旱区、半干旱区以资源化为主,半湿润区、湿润区以纳管为主。黄河流域内干旱区、半干旱区污水治理以资源化利用为主,占比分别为56%及45%。半湿润区、湿润区以纳管为主,占比分别为43%及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