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的若干对策
鉴于当前形势,为有效遏制安全管理的不到位现象,迅速扭转安全形势的不利局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一些适宜的措施:
2.1.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中的对策。
一是工程安全监督要从现场实际出发,拓展到建筑工程参与各方行为;应重点监督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这个保证体系,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应重点监督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应重点监督施工企业各有关人员安全责任是否履行。
2.2 细化建设工程的招投文件
将安全监管办法和考核细则编入招标文件,单列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并按《建筑法》落实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使承包单位明白安全管理办法,进场后按照该办法严格执行。各单位对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应该是重视的,也是严格遵守的,合同由于是标准文本无法附加太多内容,但是招标文件作为一个邀约文件,是提前告知投标单位一旦中标需要遵守的内容,可以将各项考核奖罚细则说明,承包方进场后可以按照约定予以管理和考核奖罚。
2.3 .施工安全监理方面的对策。
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实现安全监理、监督互补,彻底解决监管不力和缺位问题。整合现有质量监督人员力量兼管安全,形成质量安全监督一体化;监理单位在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基础上,接受业主委托,拓展到施工安全的控制,形成安全生产的真正全过程、全天候实时监控。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做到级级有责任,级级须负责,级级抓落实,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将安全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奖励基金。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做的好的单位予以奖励。
2.4 更新安全观念,调整管理机制,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标本兼治,施工企业是安全生产保障的主体,治本需要从企业角度下手,落实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用制度和责任制来规范安全事故行为。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各方安全意识,确保全面、透彻地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让每一个人都学安全、懂安全、守安全、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从而制止和消除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坚持实行安全入场培训制度,实行实名制,对于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入场证。入场管理委托第三方保安公司管理,严把入场管理,保证持证进场和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各个协会及教学资源,对建筑工人的建筑工程基础知识、安全基本要求要进行强制性培训;鼓励技术工人参加技术等级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3]。通过劳务交易中心,规范劳务承发包行为,杜绝闲散零星劳力上门推销或无合同上岗现象。大力组建多工种、多专业劳务分包企业,使建筑企业结构分类更趋合理,真正形成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三级分工模式。
3、结束语
安全生产是体现人本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引起有关各方的高度重视。社会和公众舆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越来越关注,安全生产已成为事关稳定大局的热点,房地产业既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又是一个施工安全高风险的行业,安全生产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企业的发展进程。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最根本的出发点就是要保持社会稳定、持续和谐的快速发展。在当前倡导‘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指引下,我们更应该紧紧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施长效管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我国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的损失。
参考文献:
[1]JGJ 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S]
[2]施界;论专业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现状、改进和发展[J];施工技术;2010.7,726-728
[3]周安才;安全问题不过夜,质量问题严追究[J];建筑;2010.7,6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