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模糊综合评价
模糊综合评价是指对多种模糊因素所影响的事物或现象进行总的评价,又称模糊综合评判。安全模糊综合评价就是应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对系统安全、危害程度等进行定量分析评价。所谓模糊是指边界不清晰,中间函数不分明,既在质上没有确切的含义,也在量上没有明确的界限。根据事故致因理论,大多数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在相同的时间和空间相遇而发生的,少数事故是由于人员处在不安全环境中而发生的,还有少数事故是由于自身有危险的物质暴露在不安全环境中而发生的。为了说明问题并简便起见,将某系统的安全状况影响因素从大的范围定为人的行为,物的状态和环境状况,故因素集为:
U={人行为(u1),物状态(u2),环境状况(u3)}
评价集定为:V={很好(v1),好(v2),可以(v3),不好(v4)}
实际评价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环境不安全状况是由许多因素决定的,必须采用多级模糊综合评价方法来分析。所谓多级模糊综合评价是在模糊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再进行综合评价,并且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多次这样进行下去,二者的评价原理及方法是一致的。多级模糊综合评价分为多因素、多因素多层次两种类型,其基本思想是,将众多的因素按其性质分为若干类或若干层次,先对一类(层)中的各个因素进行模糊综合评价,然后再各类之间(由低层到高层)进行综合评价。
(2)安全状况的灰色系统评价
灰色系统理论在系统安全状况评价中也得到了应用。应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判断安全评价各指标(要素)的权重系数就是典型的应用实例。系统安全管理往往都是在信息不很清楚的情况下开展的,安全评价与决策也都是在信息部分已知,部分未知的情况下作出的,可以把系统安全(或系统事故)看为灰色系统,利用建模和关联分析,使灰色系统“白化”,从而对系统安全进行有效地评价、预测和决策。在系统安全中,许多事故的发生都起源于各种偶然因素和不确定因素,事故系统显然是灰色系统。应用灰色预测理论对各种事故发生频次、人员伤亡指标、经济损失等进行预测评价是可行的。
(3)系统危险性分类法
危险与安全是相互对立的概念。导致人员伤害、疾病或死亡,设备或财产损失和破坏,以及环境危害的非计划事件称为意外事件。危险性就是可能导致意外事件的一种已存在的或潜在的状态。当危险受到某种“激发”时,它将会从潜在的状态转化为引起系统损害的事故。根据危险可能会对人员、设备及环境造成的伤害,一般将其严重程度划分为四个等级:
第一级(1类):灾难性的。由于人为失误、设计误差、设备缺陷等导致严重降低系统性能,进而造成系统损失,或者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
第二级(2类):危险的。由于人为失误、设计缺陷或设备故障,造成人员伤害或严重的设计破坏,需要立即采取措施来控制。
第三级(3类):临界的。由于人为失误、设计缺陷或设备故障使系统性能降低,或设备出现故障,但能控制住严重危险的产生,或者说还没有产生有效的破坏。
第四级(4类):安全的。人为失误、设计缺陷、设备故障不会导致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表中归纳了上述四种危险等级,表中区分了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含环境危害),只要根据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一项内容就可确定危险等级。
危险分级表
分类等级 |
危险性 |
人员伤害 |
设备损坏 |
1 |
灾难性的 |
严重伤害或死亡 |
系统损坏 |
2 |
危险的 |
暂时性重伤或轻伤 |
主要系统损坏 |
3 |
临界的 |
轻微的可恢复性的伤害 |
较少系统损坏 |
4 |
安全的 |
无 |
无 |
(4)危险概率评价法
概率评价法是较精确的系统危险定量评价方法,它通过评价某种伤亡事故发生的概率来评价系统的危险性。系统安全分析中的故障树分析法对顶上事件发生概率的计算方法有详细介绍,在此将重点讨论如何通过所得的概率来进行系统危险评价,问题的关键是确定危险性评价指标。
①安全指数法。日本的中村林二郎以伤亡事故概率与伤害严重度之积来表示危险性,即:D=ΣHi·Pi。式中 D=危险性;Hi=某种伤害严重度;Pi=发生严重度Hi的事故概率。
从统计的观点出发,对于大量的伤害事故,伤害严重度是从没有伤害直到许多人死亡的连续变量。假设最小的伤害严重度为h。最严重的伤害为∞,则伤害严重度在0~∞之间连续变化。对于这样的连续随机变量,其概率密度函数为p(h),则伤害严重度h~h+dh之间事故发生的概率为p(h) ·dh。
②死亡事故发生概率。直接定量地描述人员遭受伤害的严重程度往往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在伤亡事故统计中通过损失工作日来间接地定量伤害严重程度,有时与实际伤害程度有很大偏差,不能正确反映真实情况。而最严重的伤害——“死亡”,概念界限十分明确,统计数据也最可靠。于是,往往把死亡这种严重事故的发生概率作为评价系统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