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佛开改扩建工程FK-0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
1、工区长、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班组长是施工(生产)现场的直接指挥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的检查和督促责任。
2、接受总公司和项目的安全管理,在布置安排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要针对即将进行的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协助安全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履行签认手续,督促自己管辖的人员执行相关安全措施和安全交底要求。
3、经常对自己负责管理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性大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贯标5.5.4要求做到班前班后检查,检查操作人员的施工工具、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记录到施工日志的人员情况或备注栏中。
4、每天按相关的安全交底单,对自己的管辖范围逐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纠正,并将结果反馈给项目安全员。
5、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工区和项目领导、项目安全员,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或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协助调查等。
6、对自身违章负个人责任,对因管理不到位或管理不善造成的责任事故负直接责任,并接受有关处罚;对乙方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项目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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