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岗位
|
综合管理部公务车驾驶员
|
姓 名
|
|
||
车辆型号
|
|
车牌号码
|
|
||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项目部在与业主、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建立层级岗位安全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部门与各岗位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
|||||
公务车驾驶员
岗位安
全
责
任
|
公务车驾驶员,是交通肇事的直接责任人。在综合管理部部长的领导下从事公务车驾驶工作,其岗位安全职责是:
1、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安全无责任事故的目标;
2、驾驶的车辆,必须按国家法定险种进行投保,并将相关保险单据复印件交项目部存档;
3、对所驾驶的车辆,必须做到证照和各种规费齐全有效,驾驶证符合准驾车类型;
4、工作中服从调度,接受安全管理,不得擅自出车;
5、在行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集中思想,谨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
6、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或交给无证、或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人驾驶;
7、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况,确保行车安全;
8、车辆停放时,严禁停放在易燃易爆场所,做好防火、防盗等相关工作;
9、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在宿舍内存放危险物品;
10、如因上述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或失职造成的安全事故,按其责任大小,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相关证件复印件附后)
|
||||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
|
驾驶员签字:
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