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每个职工的人身安全,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牢记在每个职工的心中,落实在行动上,对班组特制定如下职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严禁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赤膊上班,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靴,严禁酒后操作。负责罚款50元,由于以上原因出现安全事故,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2、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械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3、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等,未经施工负责人或安全员批准,不得擅自拆除。脚手架上严禁放钢管、扣件、方木、模板、螺杆。由于在上述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每个职工在上岗前应先检查自己或他人的工作面有无安全隐患,有否违章施工,如遇到可能在威胁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时,职工有权拒绝施工。工作时必须集中思想,认真操作,做到不安全不施工。严禁上班时职工互相开玩笑、嬉闹。
5、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6、严格遵守项目部的所有管理制度,否则按项目部《安全文明治安消防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7、拆除外墙柱子模板必须两人以上操作,一个拆除,一个把拆除的部分抓牢。
8、在使用圆盘锯时,短于15cm的木料不得用手直接锯木。由于违反本规定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9、圆盘锯周围每天必须清理干净,由于没有清理而发生的事故,由本班组承担责任。
若发生安全事故,分清事故责任,造成的后果由主要责任人承担,责任人承担不了的由所在班组承担,若违反本责任规定,造成工伤事故,
职工本人及所在的班组承担所有责任,项目部随时可做出罚款及除名的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班组一份,项目部一份。
安全员:
施工员:
班组长: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