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签订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状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工作任务:
1.认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执行矿、科里指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全矿采掘工作面两道一寸防尘水管的安装拆除及洒水防尘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3.按照规定安设防尘设施,各设施必须灵敏可靠。
4.坚持二、五、十五防尘洒水制度,并有记录可查。
5.隔水设施安装符合质量标准,不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6.各防尘设施不准任意挪位,发现损坏及时修理。
7.防尘员有权停止不符合防尘要求的施工单位施工,监督好各采掘工作面业务防尘员和洒水工作。
8.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度,完成当班任务,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回报。
9.做到无“三违”现象。
二、工作目标
1、实现安全生产,杜绝轻伤及以上事故。
2、模范遵章守纪,全年杜绝“三违”现象。
3、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出现违反矿规矿纪行为。
三、目标考核和奖惩
年度风险抵押金300元;月度工资的30%作为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30%用于质量标准化考核,40%用于生产任务考核;人身事故和人为重大机电设备事故按月度考核兑现;重大安全隐患、隐患整改、查隐患反“三违”等项目按月度考核兑现。矿井年度安全目标考核以月度考核为依据。具体奖罚标准如下:
1、能够完成本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无工伤“三违”现象发生,年出勤天在264天以上者择优评定为“先进工作者”。
2、凡出现“三违”及违犯矿规、矿纪的行为,将视情按矿奖惩条例予以处罚,并取消其年终评比资格。
3、未达到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4、出现重伤事故或轻伤事故按照规定取消相应安全抵押奖励,并按照比例从新抵押。
5、发生死亡事故,全年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部变为罚金,并按原抵押数额重新抵押。
6、发生重伤事故,扣除风险抵押金的100%,并从新抵押。
7、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风险抵押金的20%,并补充抵押。
8、发生一起人为重大机电设备事故,扣全年风险抵押金的50%,并补充抵押。
9、出现一次本人或他人不作为所致的重大安全隐患,罚款200-300元。
10、实现年度安全目标将给予适当的年终奖励。
通风队队长签字: 防尘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