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主管是企业生产组织、计划落实及整体调度的主管人员,对设备、动力的安全运行负主要管理责任,现与生产员工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 安全生产职责
1. 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本市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指示要求。
2. 协同综合办公室做好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并组织本部门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配合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及上岗证的发放。
3. 组织制订和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
5. 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新、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及危险作业许可审批。
6. 负责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
7. 在日常安全巡回检查,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
8.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落实。
9. 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施、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制订和修改各类设备维修、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目标:
1、全年重伤以上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合理安排生产,确保生产设备稳定正常。
3、优化生产工艺技术,提高生产安全性能。
4、设备按期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合格率达到100%。
5、职工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6、司炉、水处理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总经理签字: 锅炉房主管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