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你作业队在我项目从事 人工挖孔桩 工作,为了使您更好的了解该项工作中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正确的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特编制次安全风险告知书,请您认真阅知,如您有困难或疑惑,请及时向我们专职安全员提出,他们将会向您耐心讲解。如您确定已清楚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后,请在下方签上姓名并盖上手印。
安全风险告知
序号 |
危险源 |
潜在事故 |
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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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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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风镐使用 |
操作不当 |
机械伤害 |
注意身体与风镐保持距离,不得顶靠在腰部以上,双手紧握把手保持用力均衡,并保持身体稳定。 |
2 |
取土吊斗升降 |
吊斗失稳 |
物体打击 |
吊斗装料应均衡,不能高出斗边缘5cm起吊操作人员作业前应检查机械及绳索。 |
起吊机械失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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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员孔内上下 |
梯子不牢固 |
高处坠落 |
孔壁架设结实梯子,上下攀爬时应系安全绳,注意抓稳扶牢。严禁乘坐卷扬机上下井。 |
违章上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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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孔口堆置物 |
堆放不当 |
物体打击、坍塌 |
孔口设井圈并高出地面30cm,并设明显标志和围栏。堆置物离孔口距离2m以上。孔内作业人员应佩带安全帽。 |
人员不当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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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护壁强度 |
强度破坏、失稳 |
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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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查护壁状态,及时补强。 |
6 |
爆破 |
用药量不当 |
坍塌、物体打击 |
爆破时人员应远离孔口,注意个人防护,按爆破方案控制药量。 |
飞溅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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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害气体 |
通风不畅 |
中毒 |
作业前要进行15分钟孔内通风换气,过程中发现呼吸不适,应及时通风或撤离。 |
8 |
孔口上方碎石 |
上下交叉作业 |
物体打击 |
搭设防护棚,下方挖孔作业时上方禁止一切施工 |
二、安全注意事项
1、现场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仔细交待挖孔桩处的地质情况和地下水情况,提出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急处理措施。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备有充足的应急措施所用的材料、机械。要制定安全措施,要经常检查和落实。
2、作业人员应关注自身健康状态,如感觉身体不适,严禁下孔工作。孔下作业不得超过2人,作业时应戴安全帽、穿雨衣、雨裤及长筒雨靴。孔下作业人员和孔上人员要有联络信号。地面孔周围不得摆放铁锤、锄头、石头和铁棒等坠落伤人的物品。每工作1h井下人员和地面人员进行交换。
3、井下人员应注意观察孔壁变化情况。如发现塌落或护壁裂纹现象应及时采取支撑措施,如有紧急情况,应及时发出联络信号,以便迅速撤离。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
4、地面人员应注意孔下发出的联络信号,反应灵敏快捷。经常检查支架、滑轮、绳索是否牢固。起吊时要挂牢,提上来的土石要倒干净,卸在孔口2m以外。
5、施工中抽水、照明、通风等所配电气设备应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供电线路要用三蕊橡皮,电线要架空,不得拖拽在地上,并经常检查电线和漏电保护器是否完好。
6、从孔中抽水时排水口应距孔口5m以上,并保证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7、在施工作业中,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当天挖孔,当天浇注护壁,人离开施工现场,要把孔口盖好,必要时要设立明显警戒标志。
8、由于土层中可能有腐殖质物或邻域腐殖质物产生的气体逸散到孔中,因此,要预防孔内有害气体的侵害。施工人员和检查人员下孔前15min把孔盖打开,如有异常气味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排除有害气体后方可作业。
9、挖孔6-10m深,每天至少向孔内通风1次,超过10m每天至少通风2次,孔下作业人员如果感到呼吸不畅也要及时通风。
三、潜在突发安全事故及应急措施
序号 |
安全事故描述 |
应急措施 |
常备物品 |
1 |
高处坠落 |
孔上人员应大声呼叫,并拨打现场工程师电话,再迅速下到孔底查看人员受伤情况,首先确保呼吸顺畅,不能随意搬动伤者,等待救援。 如伤者停止呼吸,应用口对口的人工呼吸法来维持气体交(将伤者头侧向一边→清理口腔阻塞物→将伤者仰卧、松开衣物→将头后仰,使下颌角与耳垂连线垂直于地面→捏住鼻孔、贴嘴吹气→放开嘴鼻换气,每 5秒吹气一次)。如心脏停止跳动,应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法来维持血液循环(跪在伤者一侧或骑跪在其腰部两侧→两手相迭,手掌根部放在伤者胸口凹膛→掌根用力垂直向下缓慢挤压→然后迅速松开,每秒1次)。如伤者有明显出血,应用手压住出血部位,或用布条、绳扎紧出血部位上端 10cm |
干净毛巾两条止血用细绳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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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物体打击 |
发现人员应大声呼叫,并拨打现场安全工程师电话,迅速用干净毛巾或细绳给伤者止血(止血方式同上),如停止呼吸,应掐人中或进行人工呼吸(同上),并等待救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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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毒 |
发现人员应大声呼叫,并拨打现场安全工程师电话,再迅速做好自我防护,下到孔内,将中毒者尽快移至地面。如停止呼吸,应掐人中或进行人工呼吸(同上),并等待救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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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坍塌 |
发现人员应大声呼叫,并拨打现场工程师电话,等待救援。 |
现场工程师及联系电话:李军岐:18192536583
专职安全员及联系电话:党署光:18992393131
四、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的权利
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伤害索赔权;⑵
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⑶安全管理的批评、检举、控告权;
⑷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⑸危险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⑹
获得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权;
⑺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权。
2、应遵守的义务
⑴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⑵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⑶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承认
本人已清楚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愿意承担此风险,在工作中严格遵守、落实相关措施,关注自身安全。
签名(手印):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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